宜蘭縣資優鑑定報名暨成績查詢系統時程一覽表

項目名稱登入
宜蘭縣113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複選評量】開放線上成績查詢時間:113/07/19(五)上午9時
報名時間:113/05/20~113/05/23

登入

承辦人:陳老師  9312385#204  laqua@tmail.ilc.edu.tw
國中承辦學校資料如下: 國華國中 林老師 9513062#205 gkdim26@tmail.ilc.edu.tw
程  式:林老師 0919900625  larry.ilc@gmail.com  系統管理

承辦人公告內容
陳柏蓁
公告期間:113/07/23
113/08/06

單位:特教中心
受文者:通過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家長,凱旋國中,宜蘭國中,中華國中,復興國中,羅東國中,東光國中,國華國中,礁溪國中,五結國中,
主旨:因應凱米颱風來襲,原訂7月25日(四)辦理113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至安置學校報到作業,如宜蘭縣政府宣布當日停班停課,將順延至7月26日(五)同時段辦理。
內容:
一、報到時間:上午8時至中午12時。
二、安置學校:凱旋國中、宜蘭國中、中華國中、復興國中、羅東國中、東光國中、國華國中、礁溪國中、五結國中。
三、請家長(監護人)或委託人持「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安置同意書」至安置學校報到。逾期未報到、未繳交安置同意書或放棄安置者,即視同自動放棄資賦優異學生身分及享有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之權利,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或另外實施校本資優教育方案。
四、有關羅東國中辦理全縣「暑期資優新生營報名截止日期」如因颱風當天宣布停班課,亦順延至113年7月29日(一)中午12時止。(資優新生營報名資訊請洽詢羅東國中教務處簡老師03-9542075分機206)

陳柏蓁
公告期間:113/07/19
113/08/02

單位:特教中心
受文者:申請參加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評量之家長,中華國中,復興國中,羅東國中,國華國中,凱旋國中,宜蘭國中,東光國中,五結國中,礁溪國中,
主旨:公告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評量】通過名單(詳附件)。    
內容: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複選評量複查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13年7月23日(二)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二)地點:國華國中教務處。
(三)申請應檢附資料:
1.複選結果通知單正本(或自行列印線上成績查詢結果通知單)
2.鑑定證正本
3.評量結果複查申請表(簡章附件11)
4.複查申請費用每科新台幣100元整
5.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郵資35元,並請正楷書寫學生姓名、郵遞區號及可收掛號之通訊地址)。
三、通過複選評量之學生,由家長(監護人)或委託人於113年7月25日(四)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持「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安置同意書」至安置學校報到(若於7/3複選線上報名的安置意願書選填就讀私立中學者則免)。逾期未報到、未繳交安置同意書或放棄安置者,即視同自動放棄資賦優異學生身分及享有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之權利,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或另外實施校本資優教育方案。
四、線上成績查詢網址:http://aff.ilc.edu.tw/spsco/
五、資優學生鑑定證明於8月中旬公告學校至中心統一領取後交由學生。
陳柏蓁
公告期間:113/04/15
113/08/14

單位:特教中心
受文者: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一般民眾,
主旨:【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於113年5月20日至113年5月23日報名,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內容: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報名資格:設籍本縣,具備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六年級學生。
三、簡章索取:
(一)紙本簡章:113年4月15日(一)起至5月23日(一), 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截止日當天(5月23日)至中午12時止,於原就讀國小、學區國中資優業務承辦處室免費索取。
(二)網路下載:宜蘭縣教育資訊網及本縣所屬國中小各校網頁。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113年5月20日(一)至113年5月23日(四)。
(二)逕至「宜蘭縣資優鑑定報名暨成績查詢系統」(https://aff.ilc.edu.tw/spsco)報名,並完成報名相關程序。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